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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抽查审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4    来源:美术网    浏览:3276

各有关全国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为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的规定要求,现就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2年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查审计时间
2022年5月—7月。


二、抽查审计实施机构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和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燕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中泽永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财汇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中资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嘉友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抽查审计数量
本次共抽查审计民政部登记的社会组织209个,其中社会团体199个(包括外国商会2个、国际性社团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0个。

 

四、抽查审计内容
查看社会组织2021年度工作报告书、会计报表、相关账簿等;了解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情况及执行有效性;评价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查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业务活动管理是否规范;核实是否存在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以及违反非营利法人属性的行为。如有必要,可以追溯以前年度。

 

五、抽查审计方法
本次抽查审计主要采取进驻现场,听取介绍,收集资料、查阅制度等方式,以及采用审验会计凭证和相关财务资料,盘点实物,函证其他单位或个人,调查取证,重新计算及分析等方法进行审计。


对社会组织开展抽查审计是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的重要举措。请各有关社会组织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确保审计检查顺利开展。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拒绝上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抽查审计工作。社会组织不按规定配合抽查审计工作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民政部办公厅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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